一、必要性
2019年9月27日,始興縣公安局發布了《關于城區實行大貨車限制通行的通告》(始公通〔2019〕1號,以下簡稱《通告》),《通告》)發布以來,為規范我縣城區大貨車通行秩序,維護城區道路交通安全,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通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已于2024年11月1日期滿。隨著城市進程加快,城市架構不斷拉大,原劃定的大貨車限制通行區域和部分限制車型已不適應城市發展需要及優化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管理政策最新要求,為持續加強城區大貨車通行秩序管理,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按照《韶關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韶府規〔2022〕13號)的有關要求,限制大貨車通行的區域和車型需要作出相應調整。
大貨車在縣城城區道路行駛,一是容易造成城區道路交通擁堵;二是大貨車整車較為寬長,存在較大的通行安全風險隱患;三是容易造成城區空氣污染。為加強我縣城區道路大貨車通行秩序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和交通擁堵,保障中心城區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根據《廣東省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韶關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韶府規〔2022〕1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結合我縣城區實際,特起草了本通告。
二、主要內容
《通告》共九條。
總則:通告的目的、依據。
第一條:大貨車、載貨汽車、專用作業車和中、重型載貨汽車,中、重型專用(項)作業車定義。
第二條:城區劃定大貨車限制通行時間。
第三條:城區劃定大貨車限制通行區域(詳見《通告》正文及附圖);中型載貨汽車、中型專用(項)作業車每天禁止通行的時間段;對批準進入限制通行區域道路行駛的車輛要求。
第四條:在禁止通行時間內需要通行(過境)的大貨車的繞行路線。
第五條:限制通行區域在允許時間通行時大貨車的速度要求。
第六條:軍警、消防、應急搶險(修)等特種大貨車和市政維修養護大貨車及對符合規定外廓尺寸的新能源中型廂式貨車的規定。
第七條:大貨車載物要求。
第八條:大貨車違反通告管理規定的處罰。
第九條:通告實施時間和有效期。
三、制定依據
制定《始興縣公安局關于加強城區大貨車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見稿)》的主要政策依據有以下文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3.《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4.《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5.《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6.《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 7258—2017)、《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GA802—2014)7.《韶關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韶府規〔2022〕13號)。
四、適用范圍
《始興縣公安局關于加強城區大貨車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適用于在始興縣轄區行駛的大貨車及車輛駕駛人。
五、政策影響
對于相關文件在正式發布前,我局將通過微信、微博、電視、報紙等多種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報道,也會將相關信息通過高德、百度等互聯網導航平臺進行推送,并深入企業、行業協會、物流園等單位廣泛宣傳,確保本地及途徑始興的駕駛員能夠充分知曉,同時我局將在進入各限行路段的主要路口設立提示標志及宣傳標語,確保入城車輛能夠接受足夠提示,確保取得執法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始興縣公安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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