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辦〔2014〕26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和企業:
《始興縣現代農業生產發展項目中央和省級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業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執行中遇有問題,請徑向縣財政局反映(聯系電話3333431)。
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3月13日
始興縣現代農業生產發展項目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我縣現代農業生產發展項目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以下簡稱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家發展現代農業的相關政策和財政部《中央財政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是指財政部設立的和省財政安排用于支持各地以關系國計民生或具有區域優勢、地方特色等條件的農業主導產業(以下簡稱優勢主導產業)為重點,以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和農民持續增收為目標,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項目涉及的各單位和企業應加強溝通協作,堅持“以政府為主導、以規劃為引導、以產業為平臺、以統籌為核心”的思路,充分發揮水利、農業、林業等部門的作用。應會同有關部門以優勢主導產業發展規劃為平臺,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統籌安排、集中投入、各負其責、各記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則,積極整合支農資金,統籌支持現代農業發展。同時積極推進機制創新,引導社會各方面增加優勢主導產業發展投入。
第四條 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安排應根據我縣和各鄉鎮的優勢主導產業發展規劃和區域布局,支持優勢主導產業集中開發,推進集約化、標準化、機械化和規模化生產,培育發展優勢主導產業帶和重點生產區域,提高現代農業生產的示范引導效應。
第五條 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公正規范,科學合理;
(二)突出重點,統籌兼顧;
(三)及時到位,專款專用;
(四)績效管理,獎優罰劣。
第二章 資金申請
第六條 財政部門根據中央、省下達的資金控制數和省級專項資金額度,結合我縣優勢主導產業發展實際,確定扶持重點、立項條件和工作要求等事項,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項目申報工作。
第七條 財政部門應會同農口單位,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根據中央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優勢主導產業發展實際,確定扶持的優勢主導產業和支持的關鍵環節,科學編制項目實施方案。項目實施方案內容包括:優勢主導產業發展狀況、項目建設內容、建設地點、資金投入概算(總投入、地方投入和申請中央財政投入情況)、資金整合方案、中央財政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支持的環節、資金具體用途、組織保障措施、年度項目任務完成時間和預期效益等。實施方案報經縣政府審定并匯總后報市財政局。
第三章 資金下達與撥付
第八條 財政部門應在收到市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下發文件后15個工作日內,按預算級次通知到項目實施的有關單位和企業。
第九條 各有關單位和企業應建立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專賬,實行專賬管理,確保專款專用。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原則上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暫不具備國庫集中支付條件的,項目資金按有關規定實行財政報賬制管理。
第四章 資金使用管理
第十條 財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緊緊圍繞涉及國計民生的重要大宗農產品生產,突出我縣本地優勢和特色,確定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扶持的主導產業。要將立項優勢主導產業扶持項目落實到具體品種。不得籠統地將糧食、畜牧、水產和林業等綜合性行業作為一個立項優勢主導產業。
各項目應嚴格控制立項優勢主導產業的數量,對立項優勢主導產業的扶持要保持一定的連續性,并按照集中連片的原則,推進產業帶建設,形成規模效益,確保優勢主導產業做大、做強、做優。
第十一條 財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圍繞本地優勢特色主導產業發展要求,針對制約立項優勢主導產業發展的瓶頸問題和薄弱環節,區分輕重緩急,對每項優勢主導產業選擇一至兩個關鍵環節給予重點支持。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重點支持的主要產業和關鍵環節是:
糧食類產業(主要包括水稻、小麥、玉米種植業):重點支持以農田水利設施為主的農田基礎建設。
畜牧類產業(主要包括養豬、養雞產業):重點支持養殖小區的建設和改造。
水產養殖類產業(主要包括養魚、魚苗繁殖產業):重點支持養殖池塘建設和改造。
水果類產業(主要包括枇杷、楊梅、沙田柚、柑橘產業):重點支持果園基礎設施建設、優質種苗培育及推廣。
其他經濟作物類產業(主要包括油茶等木本油料、蔬菜、茶葉產業):重點支持種植基地建設、優質種苗培育及推廣。
財政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我縣實際,具體確定年度所支持的關鍵環節。
第十二條 各實施單位和企業應按照報送到財政部門備案的項目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并督促項目實施單位嚴格按照本細則規定的用途安排和使用資金。
第十三條 財政部門將根據各項目的實施情況,采取以獎代補、先建后補、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各地主導產業發展。
第十四條 財政部門對農民等項目受益主體給予直接補助的,應主要采取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等方式,充分調動農民積極性,提高項目實施效果。
第十五條 財政部門對農業龍頭企業的支持,必須遵循以農民為受益主體的原則。對農業龍頭企業農產品基地的農業生產環節,鼓勵采取先建后補或者以獎代補方式給予扶持;對農業龍頭企業加工環節,如生產設備購置、技術改造升級等方面的扶持,應嚴格控制,并且原則上只采取貼息的方式。
對單個農業龍頭企業支持額度超過100萬元的,應在項目實施方案中單獨列示資金的補助方式及資金的具體用途等內容。
第十六條 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不得用于平衡預算、償還債務、建造辦公場所、建設車間廠房、改善辦公條件、購置車輛和大型設備以及通訊器材、發放人員工資補貼等與主導產業發展無關的支出,不得建設沒有推廣價值的“示范園區”等形象工程,不得用于項目管理工作經費。
項目單位及財政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另行安排適當的項目管理工作經費。
第十七條 財政部門應督促項目實施單位嚴格按照本細則規定的用途安排和使用資金。并遵循勤儉辦事原則,降低項目工程建設成本,發揮資金的最大效益。
第十八條 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堅持建設與管理并重,立足我縣實際,建立工程項目的管護機制,加強對已建工程項目所形成資產的管理,落實管護責任,發揮各項資產的最大效益。已建工程項目所形成資產具體的管理要求,根據我縣制定的有關資產管理制度制定執行和實施。
第五章 組織管理與職責分工
第十九條 我縣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財政和有關主管部門為成員的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建立由財政部門牽頭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協調會,溝通情況,加強交流,銜接工作,并根據各階段工作需要,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第二十條 農口部門職責包括:
(一)負責項目申報與實施;
(二)對項目申報材料的合規性進行審核;根據國庫集中支付或財政報賬制的有關規定,對申請支付資金的材料和報賬憑證進行審核,確保資料和憑證的真實性、合規性和完整性;
(三)負責項目績效自評工作。
第二十一條 財政部門職責包括:
(一)組織項目申報并申請中央和省財政資金;
(二)按規定籌集縣現代農業生產發展項目資金;
(三)對項目申報材料的合規性進行審核;
(四)分配和轉下達中央和省級現代農業生產發展項目資金;
(五)根據國庫集中支付或財政報賬制的有關規定及時審核、撥付資金。
第六章 資金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 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應規范管理,公開操作,推行公示制、報賬制、政府采購、招投標、工程監理等有效監管制度,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安全有效。
第二十三條 財政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對項目實施和資金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弄虛作假或擠占、挪用、滯留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的,一經查實,應責令改正,追回資金,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細則由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