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辦函〔2012〕119號
關于擴大信用報告和機構信用代碼證應用范圍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為推進“兩建”工作,充分發揮信用報告和機構信用代碼證的作用,進一步提高社會信用意識,推動我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在全縣范圍內擴大信用報告和機構用代碼證使用范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擴大信用報告和機構信用代碼證使用范圍的意義
機構信用代碼證是單位的“經濟身份證”。個人信用報告是個人“經濟身份證”。企業和個人信用報告的查詢與使用,是解決企業、個人之間信用信息不對稱、不透明的重要途徑。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信用報告和機構信用代碼證在社會信用交易中的作用會日益顯現,擴大信用報告和機構信用代碼證的使用范圍,是當前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二、擴大信用報告和機構信用代碼證使用范圍
以提高單位、個人信用管理能力和全社會信用意識為目標,擴大信用報告和機構信用代碼證的使用范圍,各鄉鎮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大力推進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制定配套政策措施,鼓勵守信行為;鼓勵和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在經濟活動中運用信用報告和機構信用代碼證,給守信者以更多的優惠,給失信者以必要的制約和懲罰。根據我縣實際情況,以下9個領域要求使用報告和機構信用代碼證:
(一)行政管理部門、公共服務機構和行業組織要在登記注冊、行政許可、日常監督管理、評級評優等方面逐步對信用報告和機構信用代碼證的使用作出必要的規定。
(二)工程項目招投標時,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及項目業主可根據需求,要求投標企業提供機構信用代碼證,并查詢投標企業及法定代表人的信用報告。
(三)在進行大宗交易、合資合作、簽訂經濟合同等活動時,企業須提供機構信用代碼證,提交信用報告和法定代表人信用報告,并授權他人查詢自身的信用報告。
(四)招商引資、政府采購招投標等經濟活動,企業須提供機構信用代碼證,提交企業信用報告和法定代表人信用報告,并授權他人查詢自身的信用報告。
(五)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開展相關業務活動過程中,必須先行查驗機構信用代碼證,再查詢企業和個人信用報告。在受理授信、貸款等信貸業務申請時,要逐步把企業信用報告、信用評級報告和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信用報告作為信貸手續的必備條件。對信用評級等級優良的借款企業,在授信額度、貸款利率等方面應給予相應的優惠待遇。
(六)人才中介機構和用人單位要把查詢個人信用報告逐步作為推薦、聘用人才的必備手續之一;對于個人信用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推薦、聘用。
(七)公務員錄用、晉級、評先評優時,要把優良個人信用記錄作為參考依據。
(八)在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擬作政治安排時,要先行查驗其所在企業機構信用代碼證,把查詢其所在企業信用報告、信用評級報告及自身個人信用報告作為必備手續之一,對存在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要予以否決。對已作政治安排的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在開展綜合評價時,要查驗其所在企業機構信用代碼證,查詢其所在企業的信用報告及其個人信用報告,存在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要適時進行調整。
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