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辦函〔2012〕89號
關于增加始興縣創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單位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為落實2012年省政府食品安全民生實事任務指標,根據《轉發關于分解2012年省政府食品安全民生實事任務指標的通知》(韶食藥監辦〔2012〕12號)相關要求,《關于印發始興縣創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單位示范街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始府辦函〔2012〕23號)的創建示范單位由原來的5家單位(大福酒店、始興中學第二食堂、風度中學第二食堂、遠東酒店、始興縣明日之星幼兒園食堂)增加至15家單位(大福酒店、始興中學第二食堂、風度中學第二食堂、遠東酒店、始興縣明日之星幼兒園食堂、始興縣機關幼兒園食堂、城南明日之星幼兒園食堂、花山水庫平湖山莊、馬市中學食堂、頓崗中學食堂、城南中學食堂、沈所中學食堂、城南小學食堂、馬市中心小學食堂、沈所中心小學食堂)。其他要求以《關于印發始興縣創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單位示范街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始府辦函〔2012〕23號)為準。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