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辦〔2012〕26號
關于印發始興縣建設鄉鎮氣象服務站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始興縣建設鄉鎮氣象服務站試點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
始興縣建設鄉鎮氣象服務站試點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強農業氣象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氣發〔2010〕92號)、《關于加強農村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氣發〔2010〕93號)和《始興縣建設農村改革試點縣實施方案(2011-2015年)》(始委發〔2011〕22號)、《始興縣2012年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工作意見》(始辦發〔2012〕35號)精神,加快我縣農村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和農業氣象服務體系(簡稱“兩個體系”)建設,全面提高農村氣象防災減災能力,制訂本方案。
一、現狀
近年來,我縣氣象事業取得了明顯進步,“兩個體系”建設取得一定進展,在全縣10個鄉鎮建設了12個自動氣象站,在90個行政村和相關單位安裝了127套氣象電子顯示屏和204個大喇叭,在全縣范圍開通廣東應急氣象頻道,組建了由村干部為主要成員的氣象信息員隊伍,加強實施人工增雨抗旱作業,氣象服務“三農”越來越廣泛和深入,農村氣象防災減災能力進一步提升,效益逐步顯現。但與現代農業氣象服務需求和農村氣象災害防御要求還有較大的差距,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基層氣象服務組織不完善,氣象資料監測站點少,探測資料覆蓋面窄,無法全面監測氣象災情信息;二是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不健全,部分行政村和中小學校沒有配備氣象電子顯示屏,信息發布“最后一公里”瓶頸問題突出;三是氣象為農服務內容形式單一,與農業發展日益增長的氣象信息需求不相適應,無法細致周到地為農民增產增收提供更好的氣象保障。
當前廣東提出率先實現氣象現代化的宏偉目標,開展農村綜合改革建設鄉鎮氣象服務站試點,在全縣10個鄉鎮健全氣象服務站,完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體系,加強氣象為農服務工作,將全面提高農業氣象服務能力和農村氣象災害防御能力,是推進氣象現代化建設、實施“平安山區”的必要舉措,是推進農村綜合改革試點探索氣象為農服務的新路徑與新機制的重要途徑。
二、主要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生態發展,實現綠色崛起,以促進農民增收為核心,圍繞廣東率先基本實現氣象現代化和始興縣農村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著力建設鄉鎮氣象服務站試點,加快基層氣象組織建設,完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加強氣象為農服務,為建設生態富民強縣、構建和諧農村筑牢基礎,提供有效氣象保障。
三、建設內容
(一)建設“十有”鄉鎮氣象服務站。
按照有獨立場所、有組織機構、有工作平臺、有自動氣象站(在現有基礎上加密自動氣象站布點,密度達8公里以內)、有工作制度、有氣象災害防御規劃、有氣象災害預案、有氣象科普場所、有應急氣象頻道、有雷電防御工程等“十有”標準建設全縣10個鄉鎮氣象服務站。
(二)完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
以鄉鎮氣象服務站為依托,完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在農業、水務等職能部門組建充實氣象信息員隊伍,完善城南、沈所鎮行政村及中小學校氣象信息電子顯示屏建設,充分發揮鄉鎮氣象服務站、氣象電子顯示屏、應急氣象頻道和農村氣息信息員的作用,在第一時間將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出去,解決信息發布“最后一公里”瓶頸問題。
(三)開展特色農業氣象服務。
以鄉鎮氣象服務站為依托,加強氣象為傳統農業以及煙草、蠶桑、水果、蔬菜等特色農業服務工作,增加1套人工影響天氣設備,在煙草中心鎮馬市新建3個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布點,加強人工影響天氣技術在增雨抗旱、增雨發電、人工防雹方面的應用,合理開發空中水資源,為農民增產增收提供有效氣象保障。
四、實施計劃
建設鄉鎮氣象服務站試點采取分步方式實施,其中自動氣象站加密建設在“十二五”期間完成,其余建設項目在2012年內完成。
(一)安排部署階段(4-6月)。
制定建設鄉鎮氣象服務站試點實施方案,報送縣農改辦及上級氣象部門批準,并進行安排部署。
(二)全面建設階段(7-11月)。
按照方案要求,提前謀劃、統籌考慮,全力做好建設鄉鎮氣象服務站試點工作,打造我縣農村綜合改革亮點工程。各有關單位每月30日前將當月進度報縣農改辦。
(三)總結階段(12月)。
充分挖掘和總結建設經驗,大力宣傳建設鄉鎮氣象服務站試點的好做法、好經驗、好典型,促進農村綜合改革,建立健全“兩個體系”建設長效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建設鄉鎮氣象服務站試點是我縣開展農村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提高農村防災減災水平的重要途徑,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鄉鎮氣象服務站試點建設,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班子成員協調配合落實各項工作,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二)明確責任,落實措施。
建設鄉鎮氣象服務站試點內容多,時間緊迫,各有關部門要相互協調,明確責任。縣氣象局負責抓好項目統籌,積極爭取各方支持,各鄉鎮要抓好項目的具體落實。
(三)加大投入,確保質量。
縣氣象部門要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投入,財政部門要認真落實配套資金,保證試點方案按期落實。
(四)加強督辦,抓好落實。
縣農改辦要加強與各相關部門統籌協調,加強指導,加強督促檢查,縣委督查室要將鄉鎮氣象服務站建設試點納入鄉鎮主體功能分區考核。建立健全“政府領導、部門聯動、分級負責、全民參與”的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縣、鄉鎮政府與各部門在防災減災工作中的職能與責權,加強分工協作、聯動處置,確保建設鄉鎮氣象服務站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附件: 始興縣鄉鎮氣象服務站建設規范
附件:
始興縣鄉鎮氣象服務站建設規范
鄉鎮氣象服務站是深化氣象為農服務、推進城鄉公共氣象服務均等化的重要手段,是推進氣象進村入戶的有效途徑,是為農民提供氣象服務的主要載體,是農村公共氣象服務體系和綜合信息服務體系建設的組成部分。為進一步規范鄉鎮氣象服務站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特制定本規范。
一、建設原則
(一)堅持公共服務、農民受益的原則。鄉鎮氣象服務站建設要按照公益性服務的要求,以基層農村為重點,以農民受益為核心,以滿足農民的氣象服務需求為前提。
(二)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充分發揮各鄉鎮在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將鄉鎮氣象服務站建設納入農村公共服務體系。積極引導農村干部、大學生村官、志愿者等基層力量參與到農村氣象信息服務中。
(三)堅持部門合作、共建共享的原則。按照集約化思路,與有關部門共建、共享和共同維護鄉鎮氣象服務站,把氣象信息服務與防災減災、農業生產、科技、文化、教育等信息結合起來,實現信息服務的集約化,實現多站合一。
二、建設標準
按照“十有”的標準在每個鄉鎮建設鄉鎮氣象服務站。
(一)有組織機構。各鄉鎮要明確分管氣象工作副鎮長,鄉鎮氣象服務站至少要有一名氣象信息員,信息員可由掌握信息技術操作技能的鄉鎮干部、村干部、大學生村官等兼職擔任。
(二)有獨立場所。鄉鎮氣象服務站應因地制宜,可設在農村綜合信息服務站、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服務點、農業技術推廣站等站所,并懸掛統一的“農村氣象服務站”標牌。
(三)有工作平臺。鄉鎮氣象服務站應至少配備一臺計算機并開通寬帶網絡,服務站必須配置氣象電子顯示屏和鄉村氣象預警喇叭等信息發布設備,以及電視機、機頂盒、打印機、照相機等信息設備。
(四)有工作制度。鄉鎮氣象服務站應制定服務登記、服務項目公示、定時開放、設備管理、信息審查、信息員職責和考核指標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每項制度都應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保證落實到位。鄉鎮氣象服務站工作職責和工作流程要公開。
(五)有自動氣象站。每個鄉鎮至少建設安裝2套以上自動氣象站,自動氣象站布設由氣象部門統一規劃建設,設備選型要與原觀測系統無縫結合。
(六)有氣象災害防御規劃。根據各鄉鎮氣象災害特點,制定氣象災害防御規劃,減輕氣象災害損失。
(七)有氣象災害防御預案。各鄉鎮應以氣象災害防御規劃為依據,制定合理可行的氣象災害防御預案,當遭受氣象災害時,及時啟動防御預案。
(八)有氣象科普場所。各鄉鎮氣象服務站應設立氣象科普宣傳欄,及時發布氣象信息和涉農信息,開展經常性的氣象防災減災科普宣傳和培訓等活動,更新和維護氣象信息櫥架和宣傳欄,向當地氣象部門反饋農民氣象服務需求。
(九)有應急氣象頻道。確保廣東省應急氣象頻道進村入戶,為廣大農民提供及時天氣預報及突發事件預警信息。
(十)有雷電防御工程。建立雷電防御示范工程,加強雷電防御措施,提高農民防御雷電災害能力。
三、服務標準
鄉鎮氣象服務站要貼近當地氣象災害特點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求,著力為農民提供氣象災害預警信息、農業氣象服務信息、農業氣象適用技術信息、農村經濟信息、農村氣象科普宣傳和培訓等服務。
(一)服務內容。
1.接收和分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充分利用鄉鎮已有的防災減災設施,電腦、網絡、大喇叭、電子顯示屏等,在氣象災害來臨前及時接收和分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2.發布天氣預報和農業氣象服務產品。每日定時發布當地天氣預報有關信息;根據當地農作物情況,定期發布當地氣象部門制作的農用天氣預報和農業氣象服務產品,指導當地農業生產。
3.開展農村經濟信息服務。及時從中國興農網和當地農網中獲取農村經濟信息,為農民提供生產經營相關的科技和市場信息,支持農產品產供銷業務, 幫助農民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實際問題。
4.開展氣象災害調查。當發生氣象災害時,實時開展氣象災害調查,第一時間將災情報告氣象部門及上級機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氣象災害災情調查及核實工作。
5.開展氣象科普宣傳和培訓。充分利用網絡遠程教育以及宣傳板報櫥窗、廣播等進行氣象科普宣傳,提高農民的氣象防災減災意識和災害防御能力。為農民提供氣象知識、農業氣象適用技術等方面的培訓,提高農民使用氣象信息的技能。
6.收集和反饋氣象服務需求。及時收集當地農民對氣象信息服務的需求,并定期向當地氣象部門反饋。參與災害性天氣實況和災情的收集上報。
(二)服務要求。
鄉鎮氣象服務站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恪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行政法規的規定。
1.做到服務公開。鄉鎮氣象服務站應對服務方式、服務時間、服務內容、聯系方式予以公開,使服務對象了解服務站,學會利用服務站,提高服務站的使用效率。
2.保證服務時間。鄉鎮氣象服務站服務時間為每周不少于18小時,在農忙季節應盡量保證農民需求。
3.服務響應及時。鄉鎮氣象服務站應保持服務渠道暢通,對服務需求能及時給予積極響應,服務態度好,講求實效。
4.填寫服務日志。信息員要認真填寫《鄉鎮氣象服務站工作日志》,如實記錄當天開展工作情況,每年將工作日志上報到當地縣級氣象主管部門。
四、服務站信息員資格與工作要求
鄉鎮氣象服務站信息員屬于氣象信息員,其資格和工作要求嚴格參照《中國氣象局關于加強氣象信息員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各地氣象信息員管理規定執行。
五、保障措施
(一)縣氣象局要加強對鄉鎮氣象服務站建設的行業管理、技術指導,明確責任,力戒形式主義,注重工作實效。
(二)縣氣象局會同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對鄉鎮氣象服務站進行監督和管理,要定期對服務站進行檢查和考核。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對優秀的服務站進行經驗總結推廣并給予獎勵。
(三)縣氣象局要將鄉鎮氣象服務站管理視為履行政府管理職能的重要方面,將此工作納入地方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投入,建立和完善穩定的投入機制,保障鄉鎮氣象服務站建設持續穩定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