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
始環責改字〔2017〕28號
廣東中譽科誠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謝移愛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40229315253280J
地址: 韶關市翁源縣官渡鎮官廣工業區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2017年7月12日,我局工作人員對你公司出具的監測報告進行檢查審核、2017年7月17日,我局對你公司采樣員和分析員進行了詢問調查,并要求提供了監測報告的原始記錄和其他有關的證據材料;2017年7月18日-2017年8月10日我局對你公司提供的原始監測記錄和各項證據材料進行了審核;2017年8月10日我局工作人員對你公司全權委托的業務負責人進行了詢問調查。通過調查發現你公司存在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1、未按照環境監測規范從事環境監測活動,造成你公司對我縣23家企業出具的監測報告數據失實。主要存在問題包括:①部分報告中署名的現場采樣人員不具有上崗證或署名參與現場監測的有證人數不足兩人;部分參與樣品分析的人員尚未取得上崗證且沒有上崗證人員的簽名確認;②報告簽發人員的簽名字跡難于辨認、且是未經備案的電子印章;③監測中使用的部分設備已過檢定有效期;④噪聲監測時對非穩態噪聲采用穩態噪聲的1min等效聲級。
主要證據:2017年7月17日始興縣環境保護局調查詢問筆錄兩份、2017年8月10日始興縣環境保護局調查詢問筆錄一份、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和監測報告原始記錄等。
上述行為違反了《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第十二條第三款:“環境監測機構應當按照環境監測規范從事環境監測活動,接受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督,不得弄虛作假,隱瞞、偽造、篡改環境監測數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或者篡改環境監測機構的環境監測報告。”
二、責令限期改正的依據、種類
依據《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現責令你公司:改正原不規范的環境監測行為中存在的問題,按照監測規范從事環境監測工作。
三、責令限期改正的履行以及未停止的法律后果
我局將對你單位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公司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韶關市環境保護局或者始興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始興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 系 人: 劉景明 ,電話: 0751-3334203
地 址: 始興縣太平鎮丹鳳東路5號,郵政編碼: 512500
始興縣環境保護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