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于2014年3月27日審核通過了關于修訂《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議,決議將原條例第十九條第(六)項修改為:單方屬獨生子女的夫婦的可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自此,國家單獨兩孩生育政策在我省得到了具體落實,為方便廣大育齡群眾加深對國家單獨兩孩生育政策的理解,促進我縣單獨兩孩生育政策的順利實施,現將我縣實施單獨兩孩政策的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實施時間
2014年3月27日開始實施
二、獨生子女的界定
我省對安排再生育的獨生子女重新進行了界定,新的獨生子女界定為: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養的唯一子女,即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是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三、 申請人
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始興縣,要求再生育一胎的單獨夫婦。
四、申請材料
(一)夫妻雙方身份證;
(二)婚姻狀況證明;
(三)全家戶口本;
(四)計劃生育服務證;
(五)第一胎子女出生醫學證明;
(六)獨生子女證明材料:
(七)特殊情況另需提供:
1、獨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
2、獨生子女父母一方或雙方為境(國)外居民,提供父母境(國)外身份證明及在當地的婚姻生育情況律師公證或者使館領館證明。
3、收養的,提供《收養證》
4、兄弟姐妹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
四、 申請審批流程
先辦理獨生子女證明材料→村(居)委會加具意見→女方戶籍所在地村(居)受理→鎮(街道)計生部門審批→鎮(街道)計生部門發還村(居)公示(15)天。夫妻在不同戶籍地的,需先由男方戶籍所在村(居)委會和鎮(街道)計生部門加具意見后交由女方戶籍所在村(居)受理。
五、 過渡政策
2014年3月27日前已經懷孕但未生育的單獨夫婦,應于2014年6月30日前依法申請補辦再生育審批手續;否則,按違法生育未經審批再生育子女規定征收社會撫養費,2014年3月27日前已生育的單獨夫婦按違法生育超生子女處理。
始興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