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當前,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各級各部門人員奮戰一線,市民積極響應防疫,配合做好抗擊疫情。然而,有人卻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最終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3月17日晚上21時,太平鎮疫情防控三人小組在日常的疫情防控工作中,市民鐘某因醉酒拒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粵康碼、行程卡核查工作。城鎮派出所接到通知后,立即到達現場處置。并于第二天一早將鐘某傳喚到派出所進行處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鐘某拒不配合國家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作出了罰款200元的相應處罰。
在公安民警的教育下,鐘某對其所作所為深感后悔,保證今后一定全力配合防疫工作。并向相關工作人員作出誠懇道歉,認為市民應該以此為鑒,并表示自己今后不會再犯這種錯誤,應該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公安機關也呼吁廣大市民,要認真遵守疫情防控規定,認真落實疫情防控的相關措施,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對于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人員將予以依法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