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縣各市場主體必須按照最新的疫情防控指引,對進入商店、農貿市場、餐飲店、藥店等市場主體的顧客落實好測量體溫、佩戴口罩、掃行程碼等疫情防控措施。
2022年3月10日-11日,始興縣虹福商店(又名天福商店,位于太平鎮體育路91號和賢居C棟01樓)、2022年3月12日,始興縣曉李鴨脖店(又名絕味鴨脖店,位于始興縣太平鎮北門路373號首層第一間)在開展經營活動時,未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對入店顧客未測量體溫、未掃行程碼,導致一名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進入商店購買食品,引發重大防疫隱患風險。始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有關規定,對上述兩間店鋪進行立案調查,并將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目前,全國疫情多點散發,防控形勢非常嚴峻,為做好全縣疫情防控工作,減少人群聚集性傳播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始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市場主體,特別是易引起聚集性的商場超市、食雜店、藥店、餐飲店等,必須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
針對部分不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或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的市場主體,始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有關規定,對違反疫情防控的市場主體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并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